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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刑事律师

    破产申请向哪个法院提出——讨论——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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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申请向哪个法院提出——讨论——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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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破产申请向哪个法院提出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1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1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破产申请多久后可以再次提出1、1般来说,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破产申请多久后可以再次提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1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5日。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