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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刑事律师

    德宏刑事律师——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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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刑事律师——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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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强制解散的条件主要包括:股东无法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问题;申请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存在严重损害股东权益的危险。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第1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1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百8十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2、公司强制解散的流程有哪些公司强制解散的流程: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