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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刑事律师

    放火罪取保候审符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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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火罪取保候审符不符合规定

    * 来源 : * 作者 : 德宏刑事律师

    放火罪取保候审符不符合规定

    如果行为人涉嫌放火罪的,在法定条件下申请取保候审是符合规定的。

    因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6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6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