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权有哪些种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来源 : * 作者 : 德宏刑事律师
辩护权有哪些种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辩护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辩护。
3、指定辩护。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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